通知公告
关于商请组织报送“四川科技扶贫在线”有关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6-07-20 来源:本站 浏览:0次
川科函农〔2016〕10号
省级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
《四川省科技扶贫2016年工作计划》是省委省政府确定17个省级扶贫专项计划之一。为落实科技扶贫年度工作计划,科技厅启动“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三库”(10000名专家库、10000名信息员库以及涵盖技术、产业、产品的信息库),推进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为做好在线平台建设工作,特商请有关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各市(州)、县市区提供相关信息,共建共享平台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尽可能组织提供详尽的“三库”资料,欢迎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三库”建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建共享。各有关单位以下述分工为重点,有条件和意愿的单位,可以选择适当表格自行填报。各单位重点填报的任务如下:
(一)省级有关部门重点填报专家信息表、技术供给信息表、宏观产业资讯信息表、技术支撑机构信息表、龙头企业信息表、供销商家推荐信息表;
(二)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填报专家信息表、技术供给信息表、宏观产业资讯信息表、技术支撑机构信息表、供销商家推荐信息表;
(三)市级科技管理部门重点填报专家信息表、在线平台管理人员信息表、技术供给信息表、技术支撑机构信息表、龙头企业信息表、地方特色产业信息表、供销商家推荐信息表;
(四)县级科技管理部门重点填报专家信息表、信息员信息表、科技示范户信息表、科技示范村信息表、在线平台管理人员信息表、技术供给信息表、技术支撑机构信息表、龙头企业信息表、地方特色产业信息表、供销商家推荐信息表;
(五)企业重点填报专家信息表、技术供给信息表、宏观产业资讯信息表、技术支撑机构信息表、龙头企业信息表、供销商家推荐信息表。
二、参与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科技人员应主动进入专家库,并主动配合提供“三库”资料。
三、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三库”构建工作。企业、社会组织等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四、县级科技管理部门应主动把各级各部门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驻村农技人员、大学生村官、企业技术人员等纳入信息员库建设工作。
五、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电子材料汇总后于2016年6月15日前(省农科院、川农大等单位6月20日前)报省科技扶贫办。县级材料报所属市级科技主管部门汇总。
六、“三库”表单请在省科技厅(http://www.scst.gov.cn/)或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scnckj.gov.cn/index.asp)的通知公告栏,选择对应表单下载(EXCEL文档材料,请勿更改格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6月6日
联系人:刘长柱85284499;冯文帅85284299
电子邮箱:scnckj@126.com
报送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7楼710房间
(邮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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