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基于多主体利益均衡的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研究及应用成果评价结果公示
时间:2019-05-13 来源:本站 浏览:0次
2019年5月11日,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聘请专家,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第一办公区四楼会议室对四川师范大学完成的“基于多主体利益均衡的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研究及应用”成果进行了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
成果类型:软科学类
评价形式:会议评价
评价方法: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GBT 32225-2015)
评价机构: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评价结论:
1. 该成果提供的资料齐全,符合科技成果评价要求。
2. 该成果现实意义重大。我国农村宅基地产权主体多元、边界不清,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多主体利益追逐的矛盾冲突不断激化,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实现多主体利益均衡势在必行。从多主体利益均衡视角开展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3. 该成果创新性突出。首次提出了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实施“管总量、控增量、调存量”和“法定无偿、超标有偿、退出补偿、节约奖励、闲置处罚”的“3+5”系统化改革路径;引入风险评估模型对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风险和规制效应进行了评估;率先提出了“落实+保障+放活”三位一体的多主体利益均衡的宅基地产权改革思路和“二三四五”机制优化与配套改革体系建议。
4. 该成果学术价值高。该成果研究具有开拓性和重大学术创新,弥补了现有农村宅基地问题研究中存在的覆盖面狭窄、方法单一、应用性不强的问题,具有较为开阔的视野、独特的视角、扎实的基础、翔实的数据、严谨的论证。相关结论和建议对系统解决农村宅基地优化利用过程中复杂的多主体、多目标的利益冲突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既拓展了农村土地问题研究的视野,又拓展了农村土地产权理论和农民权益保障理论。
5. 该成果社会经济效益显著。成果所提大量的创新观点和政策建议,符合农村土地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对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制定改革措施具有直接的政策参考意义。该成果有8份建议报告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中办秘书局内刊、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等刊发,7份建议报告分别获国家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项目组在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前2-3年就提出了三位一体的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思路和实现路径,对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研制与实施有贡献,项目团队因此成为2018年西部地区唯一获中国智库咨政建言“国策奖”的地方高校研究团队。成果在成都市、泸州市、广安市、南充市56个乡镇试点应用,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成果研究具有开拓性和重大创新,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应用性,推广应用成效显著,已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
建议:进一步深入研究闲置农村宅基地入市问题。
成果评价专家组名单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2019年5月11日